2011年6月11日 星期六

小蝦米吞大鯨魚 微軟輸侵權案

(路透華盛頓9日電)美國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不利微軟(Microsoft)的判決,認定該公司侵害加拿大1間小公司專利,需賠償2.9億美元
多倫多的i4i公司2007年控告微軟2003及2007版本的Word文書軟體,侵害該公司文字處理軟體專利。美國地方法院陪審團裁定微軟侵權,需賠償該公司2.9億美元。
微軟不服原判決,繼續上訴。美國上訴法庭不改原判,美國專利商標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Office)也認可i4i專利。
微軟向最高法院提出重審,但法官最後判決仍不利微軟。中央社(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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