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加料迅速添酒香 酒廠被罰30萬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蘇金鳳、彭健禮/綜合報導〕苗栗縣華澳酒廠將「乙酸乙酯」添加到酒類產品,讓酒迅速產生濃醇香氣,被苗栗縣政府處以卅萬元罰鍰。華澳酒廠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官審理後認為,乙酸乙酯可在酒發酵過程中自然產生,但不能擅自添加,否則將影響人體健康,判處酒廠敗訴。
判決書指出,華澳酒廠在九十八年八月間,被苗栗縣政府菸酒聯合查緝小組查獲,廠房存放七十二公升的乙酸乙酯,檢驗發現,該酒廠多款成品及半成品酒類,所含的乙酸乙酯最高達到五二八五ppm,超過釀造酒標準二倍,認定為「劣酒」,依法開罰卅萬元。
酒廠指出,釀酒過程中,為維持其固定品質,要對酒勾兌調和,乙酸乙酯是合法添加劑,法律未禁止使用。
苗栗縣政府提出學者黃評脩、吳明昌在科學發展期刊所刊登「酒類的安全性」一文,顯示有機溶劑乙酸乙酯在高粱酒發酵過程中會自然產生,可做為食品香味添加劑,濃度四千ppm以下為可接受範圍,但製酒過程不得添加,判處華澳酒廠敗訴。
中國附醫毒物科暨毒藥諮詢檢驗中心主任洪東榮表示,乙酸乙酯平時是塑膠、人造皮草的溶劑,很容易隨著酒精揮發,但含量太多會刺激肺泡黏膜,更會破壞腸胃道黏膜,造成出血、潰瘍及嘔吐。
記者昨到苗栗縣公館鄉的「華澳酒廠」採訪,大門深鎖,撥打電話也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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