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食管法漏洞多 複方添加劑無法可管

自由時報記者蘇金鳳、阮怡瑜、林相美、蔡文正、劉志原、曾韋禎/綜合報導〕塑化劑野火一燒十多天,衛生單位查得人仰馬翻。檢視問題所在,食品衛生管理法對犯罪者的處罰太輕、對複合式配方的添加劑又欠缺條文管理,加上產品履歷遲未實施,都是原因。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食品衛生管理法只對單一配方的食品添加劑追究行政法或刑法,複合式配方的添加劑欠缺條文管理,任何領有營業執照的廠商都可利用化學香料及色素進行調和濃縮果汁等,有必要儘速修法。台北市衛生局長林奇宏也說,國內未管制複方食品添加物,上游廠商不知道將產品賣到何處,衛生單位必須從源頭追查,但上游廠商、中盤商均曾隱瞞,直到檢調介入或後續調查才陸續吐實。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德芳認為,食品衛生管理法對犯罪者的處罰太輕,規範不夠明確。台北市衛生局長林奇宏認為,該法有加強空間,也要推廣全民稽查的概念。
台中市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大廠應該隨時對自身的原料進行把關,民進黨立委黃淑英也認為,一定規模以上的大廠須設立實驗室,控管食品安全。
環境律師詹順貴表示,目前還有二十三萬噸塑化劑流向待查,可能有部分流向食品,也有可能流向藥妝及醫療用品。政府應該統合各單位,考慮由中央統一管理,從中、上、下游一路追查。將來也應落實「產品履歷」及「無害才上市」的原則。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建議,任何食品業者都須獲食品GMP標章,政府在核發標章後,必須要密集、持續追蹤控管。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指出,正本清源之道還是要建立完整的食品履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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