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4日 星期二

11月起陸全面開放台胞申設個體戶

旺報【特派員宋丁儀/上海報導】
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12日宣布,開放台灣居民在全大陸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大陸台商多表歡迎,他們認為台灣經濟本就多屬中小企業居多,這項政策明文開放,有利兩岸共同扶植中小企業成長,不過,未來兩岸爭端解決機制仍急待建立,以給予台商更多權益保障。
據大陸相關規定,個體戶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分,為吸引台資,福建福州在2005年即開放台灣民眾申請個體工商戶執照,目前福建台商個體戶超過600家,投資項目以餐飲、工藝品、服裝店、日用百貨、水果零售、茶莊等為主。
提供國民待遇前奏
王毅12日表示,大陸將於11月1日施行新修訂的《個體工商戶條例》,明確規定台灣地區居民可以在大陸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首次明文規定台商個體戶將擴及全大陸地區開放。
外貿協會祕書長趙永全表示,台灣經濟體質本來就多以中小企業為主,大陸進入十二五規畫,提倡要扶植中小企業,轉型升級第三產業現代服務業,這些都是台灣的強項,若能將台灣的發展經驗帶到大陸,兩岸可以共創合作雙贏。
全國台灣同胞企業聯誼會副會長葉惠德則表示,台灣很多小本經營的業者很有創意和競爭力,未來可到大陸爭食大餅;北京台商協會會長林清發說,大陸開放台灣人申請登記為個體戶,是大陸提供台灣人「國民待遇」的前奏,大陸對台灣在經濟上的磁吸效應會愈來愈明顯。
上海蔡姓台商指出,其實台商要在大陸申請個體戶,從事小本生意並不困難,但兩岸尚未正式協商好爭端解決機制,許多台商遇到商業糾紛,只能靠當地律師逕自走法律途徑「自求多福」,這次開放台灣民眾可在全大陸申請為個體戶,期待兩岸的投資保障協定,能盡速具體出爐,讓台商更有保障。
台胞申辦個體戶流程:
1.先申請《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確定店名。
2.向工商部門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根據《食品安全法》,若是進口涉及食品銷售,需要辦這個證。
3.辦個體戶營業執照,通常需要身分證原件、影本,店面場地證明文件(房產證或者土地證影本),租賃合同原件和影本及相片一張,《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原件和影本。
4.營業執照30天內去地稅、國稅部門申請《稅務登記證》。通常需要: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租賃合同原件和影本,身份證原件和影本。辦了稅務登記證,才可開始按章納稅。
最好備妥的文件:
1.申請人簽署《個體工商戶(台灣居民)設立登記申請書》(通常由工商部門提供);
2.申請人身分證件影本、經營場所證明;
3.有關店名的《字型大小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4.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許可證書影本或許可證明,如《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經營許可證》等;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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