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4日 星期二

量販店品牌「撿便宜」? 被爆標示不清

量販店自營品牌商品,種類越來越多,價錢也更便宜,不過有眼尖的消費者發現,很多量販店的自營商品,包括用的、吃的,都沒未標示產品製造廠,消費者打電話到客服專線詢問,客服人員竟然以「商業機密」為由,表示無法說明產品出處,不過北市府表示,依現行法令,量販業者的自營品牌,確實只要標示委託廠商就符合規定,只能規定量販業者提高自我要求。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家樂福茶包上面沒有標示,上面只有委託製造商,這個是我們沒有開封的,有一些茶渣都出來了。」
桌上擺得滿滿的產品,有吃的、有用的,都是出自量販店的自營品牌,不過有眼尖的消費者發現,怎麼產地通通只簡單標示大賣場的同一工廠,難道工廠各類產品「通包」嗎?打電話給客服專線,想要搞清楚。
消費者:「你們是委託別人製造的是不是?」量販賣場:「…。」消費者:「所以製造工廠你知道嗎?要再回我。」
吃進肚子裡的食品,不知道是打哪來的,量販店宣稱,這是「商業機密」,比較各家自營商品,有些只標示代理廠商,有些清楚交代產品來源,量販店的自營產品,到底管理標準是什麼?
台北市議員陳彥伯:「你沒有把製造廠商地址標示出來,就叫商業機密的話,我想消費者也絕對不能接受,我們消費者知的權益來說,的確要標示製造廠,比較符合大家的期待和需求,我們其實可以更高規格來看。」
量販業者也喊冤,依照現行法令,食品只要標示廠商,就符合規定,消費者買產品怕怕的,但北市府只能道德勸說,呼籲業者自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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