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打折卻轉嫁成本 司機鳴不平

自由時報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全民計程車司機聯誼會幹部指出,大都會計程車隊宣稱要吸收成本,但司機每月卻要再多繳一萬元月費,等於到頭來還是把打折成本轉嫁給司機買單,根本就是拐彎鑽漏洞,大玩「兩面手法」,欺騙司機、消費者和媒體。
大都會司機說,現在每月車隊的月租費頂多幾百元,每派遣成功一次,車隊再收十元,一個月差不多三、四千元,但如果以後要接打折乘客,需先簽下申請書,其中就提到,因打折後公司成本大增,每月派遣月費「再」增加一萬元,並且月初就要繳錢,沒繳清月費,就不給補貼。
司機感嘆,這等於一頭牛剝兩次皮,以後載客不僅車資要打折,每個月還要想辦法繳出高額月費,收入不見得會增加多少,但工作時間肯定更長、更辛苦。
大都會車隊經理吳毓耕說,月費收取標準是依照司機載客量,因估計每趟車,車隊要補貼五元到二十元差價,所以若司機繳一萬元月費的載客量,代表單月接到的叫車乘客數量超過五百趟,司機並沒有吃虧,他說,實際上車隊付出成本,絕對比司機要多,所以車隊也註明,若虧損過大,車隊會隨時終止折扣補貼措施。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依規定車隊打折未經協商,不能讓司機吸收,若業者確實有將司機墊付的折扣如數退回,就不違法,但公運處強調,若仍有司機提出檢舉,只要查證屬實,還是會開罰。
不過,公運處也說,目前並未規定車隊月費的收費上限,但未來會公開各車隊的收費方式,讓司機了解,自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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