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2011/08/15 19:01
業者:「擺在前面最有名,糕餅類的是最有名。」
客人當前,店家殷勤推銷好賣力,風梨酥、高山茶,展示架上通通有,專賣台灣名產的這家店,還有特別服務。記者:「有收人民幣嗎?」業者:「有。」記者:「要買到多少?」業者:「都可以。」記者:「所以你們怎麼算?」業者:「人民幣算4.3,總共82元人民幣。」
沒看錯,業者接受人民幣交易,就連找的零錢也是人民幣,不過看看發票,上頭的幣別卻是新台幣,兩樣商品350元,店家收82元人民幣,等於還多賺20元台幣價差。
但根據兩岸關係條例,在台灣以人民幣進行交易,一但被查獲,依法可以直接沒收交易金額,垂涎陸客商機的業者,不惜鋌而走險,士林夜市這一家,乾脆直接掛起歡迎使用人民幣的招牌,但是客人上門,業者又換了套說法。民眾:「有收人民幣嗎?」業者:「現在沒有。」民眾:「可是外面不是有掛招牌?」業者:「那是之前。」
隔壁店家:「可能是覺得陸客看了比較有親切感,所以(招牌)還掛在那邊。」
11月起,央行將依規定,針對陸客常去的景點主動出擊,杜絕人民幣在台非法流通,除了金融機構,全台還有186點分布百貨公司、藝品店,可供民眾兌換,交易前記得手上拿的是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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