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8日 星期一

能量飲料標示不合格 咖啡因含量高於標示

更新日期:2011/08/09 05:48 段楚禎
「你累了嗎?」、「不讓你睡!」,這些令人印象深刻的廣告台詞,馬上讓人聯想到能量提神飲料。台北市衛生局針對市售能量飲料咖啡因含量抽查,10件產品樣本中,有一件未標示實際咖啡因含量,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要求責任廠商將產品下架回收。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咖啡因作為調味劑使用,可使用於飲料,咖啡因總含量要在320mg/kg以下,有容器或包裝液態飲料,即應符合相關規定。
台北市衛生局抽驗賣場、超市常見10件產品中,檢驗結果均符合限量標準,換算每瓶實際咖啡因含量從不含咖啡因至75.2毫克,均低於行政院衛生署建議每人每日咖啡因攝取量300毫克以下;同時檢視產品外包裝標示,其中1件元秘-D高麗人蔘飲品未依實際咖啡因含量標示。
主要標示違規為元秘-D外包裝成分標示「咖啡因含量20mg/100mL以下」,但實際檢出值超過20mg/100mL,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主管機關依同法要求責任廠商限期回收改正,屆期若仍未改正,將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各式各樣號稱可以快速補充體力、恢復精神的能量飲料迅速竄起,許多人在熬夜加班或狂歡前後習慣喝上一瓶,究竟有沒有效呢?衛生局表示,適量飲用咖啡具有提神、利尿、舒壓的效果,但過量飲用會引起失眠和焦慮症狀。
重要關鍵就在於咖啡因的攝取量,若一天食用咖啡因超過500毫克,容易出現煩燥不安、焦慮、易怒、心悸、噁心感及尿液增加等咖啡因輕度中毒現象;若一天攝取超過10公克,可能引起全身抽搐、昏迷、嚴重腦水腫、低血鉀、或心律不整、心臟麻痺等嚴重症狀。
除了懷孕及哺乳婦女最好不要喝含有咖啡因的飲料外,腦部尚在發育階段的幼童,也應避免喝含咖啡因的飲料。衛生局並呼籲,均衡營養、適當的運動及充分的休息,才是消除疲勞提振精神最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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