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

喝奶茶吐石頭 事先預藏詐財

男子洪仁傑到台中「喫茗茶飲料店」花廿五元買一杯珍珠奶茶,佯稱喝到石頭,向業者強索一千兩百元賠償,足足可以買四十八杯奶茶;業者調出錄影帶發現洪嫌耍詐,洪矢口否認,檢方最近依詐欺罪起訴。
被害業者曾再南指出,洪仁傑(十八歲)今年二月九日到台中市太平區他經營的飲料店點購珍珠奶茶,趁店員回身裝置飲料,將預藏的小石頭含在口中,掏出一千元買單,待店員找零,假意喝一口,隨即將飲料連同小石頭吐出,擺著凶惡臭臉索賠。
曾再南說,洪仁傑誆稱在飲料中喝到小石頭怎麼處理?拒絕更換飲料,強硬索賠協調時還稱「賠一千元是單數不吉利」,打電話召來近十名青少年到店外吆喝助陣。後來在珍珠粉圓供應商出面緩頰下,他包了一千兩百元紅包,洪姓男子等人才離去。
曾再南說,隔天他就看到報紙,北部某家知名咖啡連鎖店,識破婦人以吃到蟑螂腳詐騙索賠新聞,越想越不對勁,拿出洪嫌誤吞口中小石塊查看,竟還殘留柏油,若石粒真誤掉入珍奶粉圓內,經高溫烹煮後,殘留柏油渣機率不高。
他調閱店家內監視器才發現,洪姓少年趁他轉頭加飲料時,抬頭瞄了幾眼,即迅速側身,吞下手中預藏的小石塊,決定提出詐欺告訴,以維護店家商譽及清白。
洪仁傑否認詐財,辯稱他先喝一口小口的,再喝一口大口的,一開始先咬,咬到最後,發現石頭就吐出來;他因鼻子過敏都會捏鼻子,沒有將東西放在嘴巴。但檢察官調閱監視器,犯行全都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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