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7日 星期五

5類產品 需證明安全才可上架

更新日期:2011/05/27 14:21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陳麗婷台北27日電)行政院衛生署長邱文達今天說,運動飲料、果汁、茶飲、糖漿果漿類及膠錠粉狀5類產品,如使用起雲劑,需3天內提出安全證明,才可上架,否則禁止販售;違者依法辦理。
  經濟部次長黃重球表示,目前1萬多家超市、量販店、超商,含起雲劑的運動飲料全部下架;經濟部配合衛生署公告的5類產品,要求凡加起雲劑的產品先下架,廠商提合格檢驗報告後,才能上架。
  含毒起雲劑事件延燒,行政院長吳敦義上午指示行政院副院長陳沖召開跨部會會議因應,陳沖會後率衛生署、經濟部與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官員舉行記者會。
  陳沖表示,19日接獲衛生署通報,當天隨即召開危機小組會議,定調損害控管與重建台灣食品聲譽。
  邱文達表示,這是少見且匪夷所思的惡劣行為,影響國家與國際形象,衛生署會以最快速度查驗產品,安定民心。
  邱文達說明衛生署已採取的措施,包括凡使用昱伸香料公司起雲劑的產品需下架回收;運動飲料、果汁、茶飲、糖漿果漿類及膠錠粉狀5類產品,如使用起雲劑,需3天內提出安全證明後,才可上架,否則禁止販售;違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理。
  他說,為解除民眾疑慮,衛生署設有專線電話、成立網站專區,每天發布新聞;本週已完成所有健康諮詢門診的訓練規劃,特別是23家署立醫院設有健康諮詢門診;未來也會修法加重處罰規定,並加強工廠稽核。
此外,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稍早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業者需提供完全沒使用昱伸公司違法添加塑化劑的起雲劑或確認送驗安全證明,確保市面所有產品都安全。
  陳沖說,塑化劑用於塑膠工業,不應賣給食品業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要求塑化劑製造與進口商切結。10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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